第五十七章席恩
天空乌云密布,森林死寂阴沉。席恩亡命逃窜,树根攫住他的脚,枯枝抽打他的脸,在颊间留下猩红的细长血条。他浑然不觉,跌撞前行,撞碎无数林间的垂冰,只觉无法呼吸。发发慈悲,他啜泣。身后传来一阵雷霆般的怒嗥,让他血液凝固。发发慈悲,发发慈悲。他回头瞥去,他们来了,马一样大的狼长着小孩的头颅。啊,发发慈悲,发发慈悲。焦油一般墨黑的血从他们口中滴落,掉入雪地,溶出孔洞。他们越奔越近。席恩用尽全力奔跑,双腿却不听使唤。周围的树长了人脸,统统在嘲笑他,笑声与嚎叫交织一起,穷追不舍的野兽喷出炽热的呼吸,带着硫磺与腐败的恶臭,充斥他的鼻腔。他们死了,死了,我亲眼见他们死了,他想纵声高呼,我亲眼看见他们的头浸进焦油。他张开嘴巴,却只能发出断续的呻吟,接着什么东西撞上来,他急速躲避,呼叫

跌落之中慌忙抓住一直放在床边的匕首。幸亏预作准备,摔得并不严重。威克斯飞快闪开他。臭佬站在哑巴身后,高举的蜡烛映得脸庞闪闪发光。“干嘛?”席恩叫道。发发慈悲。“你想干嘛?你怎么在我卧室?你想干嘛?”

“亲王殿下,”臭佬道“令姐刚抵达临冬城。您吩咐过,她一到达立刻通知您。”“真慢。”席恩咕哝着用手指梳理头发。他本已怀疑阿莎要任他自生自灭了。发发慈悲。他瞥瞥窗外,黎明的第一束朦胧曙光正扫过临冬城的塔楼。“她在哪儿?”

“罗伦把她和她手下带去大厅吃早餐。您现在就见她?”

“对。”席恩摔开毯子。炉火已成灰烬。“威克斯,打热水。”不能让阿莎瞧见他这副衣冠不整、浑身是汗的模样。长着孩子头的狼他禁不住打颤。“关窗!”卧室跟梦中的森林一般寒冷彻骨。

近来他所有的梦都奇寒无比,而且一个比一个恐怖。昨晚他又梦回磨坊,跪在地上给死人着装。他们四肢已近僵硬,当他用半冻僵的手指摸索行动时,尸体似乎在无声地抵抗。他为他们拉上裤子,系好裤带,把毛边皮靴套进僵直的脚,将镶钉皮带捆上他们的腰——那腰细得他双手就可握拢。“我不想这样做,”他边做边告诉他们“但别无选择。”尸体没有回答,只是愈来愈冷,愈来愈沉。

前天晚上,梦见的却是磨坊主的老婆。席恩早把她的姓名抛诸脑后,但还记得她的身体,记得她柔软舒适的乳房和小腹上的胎记,记得交欢时她在他背上搔抓。前晚的梦中,他们再度共枕,但这次她的嘴唇和下体都生了利牙,撕开他的喉咙,咬断他的老二。这真是太疯狂了。他也亲眼见她死了。当时她向席恩哭喊慈悲,却被葛马一斧砍翻。走开,女人。杀你的人是他,不是我。他不也偿命了吗?幸好葛马没来梦中扰他。

直到威克斯端水进来,他才稍感心安。席恩洗去周身大汗和睡意,换上最好的服饰。阿莎让他等了个够——现在轮到她等。他挑选一条黑金条纹的绸缎上衣,一件银纽扣的上好皮背心这才想起可恶的姐姐更看中刀剑而非华服,于是一边咒骂,一边脱下衣服,重新换装。这次他穿上粗糙的黑毛衣和锁甲,并在腰间捆好长剑和匕首——对那晚她在父亲桌前给予他的羞辱,他莫齿难忘。哼,你的乳儿宝宝,有何得意?我也有刀,而且用得比你好。

最后,他戴上王冠。那是一圈细如手指的冷铁,上缀沉重的黑钻石和天然金块。手工有些误差,冠冕显得丑陋,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密肯已葬在临冬城的墓园,新铁匠只会钉钉子和打马蹄铁。这只是亲王的冠冕,席恩安慰自己,等当上国王,一定会做新的。

门外,臭佬、乌兹和科蒙一道候着他。席恩带上他们。这些日子来,他无论到哪儿都带着卫士,甚至上厕所都不例外。临冬城的人个个都要他死。从橡树河归来当晚“严厉的”葛马就跌下楼梯,摔断了背。翌日,阿加莫名其妙地被割了喉咙。红鼻加尼紧张过度,以至于拒绝喝酒,连睡觉也是全副武装,裹着头巾和头盔,还把兽舍里最吵的狗带在身边,生怕有人趁他睡着偷偷接近。不过一切都是徒劳,某天清晨,全城被小狗狂野的吠叫声惊醒。他们发现小家伙疯了似的在水井边打转,红鼻漂在水中,咽了气。

他当然不能让谋杀肆无忌惮地继续,否则一切便全乱套了。法兰有最大的嫌疑,于是席恩亲自主持审判,定他的罪,判他死刑。然而这却带来意想不到的尴尬。当驯兽长跪下,把头伸进木桩时,说道:“艾德大人一定会亲自动手。”席恩不愿被看轻,只得亲自操斧。他满手是汗,下斩时斧柄滑脱掌握,第一击竟砍在法兰双肩之间。接下来,他又连劈三次,方才割断骨头和肌腱,把头颅与身躯分离。他只觉天旋地转,眩然欲呕。从前他们同席而坐,把酒言欢,畅谈猎狗和捕猎的往事历历在目。我别无选择啊,他想对尸体尖叫。铁种守不了秘,他们非死不可,其后总得有人为此负责。他愧疚的是没能让他死得干脆。奈德史塔克砍人头颅从来只需利落一击。

法兰死后,谋杀便告终止,但他的手下却变得愈来愈紧张和阴郁。“大伙儿不怕上战场,”黑罗伦告诉他“如今的问题是看不见摸不着,我们就居住敌人之中。谁也不知这里的仆妇是想亲你还是想杀你,谁也不知侍童给你满上的是美酒还是毒药。我建议赶紧撤离。”

“我是临冬城亲王!”席恩破口大骂。“这是我的地盘,谁也不能把我赶走,谁也不能!天神老子都不行!”

阿莎。这都是她的所为。我亲爱的姐姐,愿异鬼杀了她。她要我完蛋,才好名正言顺地成为父亲的继承人,所以一直慢慢吞吞,毫不理会他多次催促命令,任他在这里枯坐愁城。

此刻她坐在史塔克族长的高位上,用手指撕阉鸡。她部下正和席恩的人一起喝酒,分享往来故事,喧嚷弥漫整个大厅,以至于无人注意他的来临。“其他人呢?”他询问臭佬。长桌边的人不满五十,一大半还是他的。临冬城的厅堂足够容纳十倍于此的人数呢。

“全部人手都在这里,亲王殿下。”

“全部——她带来多少人?”

“据我计算二十个。”

席恩大踏步走向懒洋洋躺卧着的姐姐。阿莎本来正为手下的俏皮话哈哈大笑,看他逼近便即止住。“看哪,临冬城亲王登场喽。”她把手中骨头掷给大厅里嗅来闻去的狗们,鹰勾鼻下的大嘴扭出一个嘲弄的微笑。“还是傻瓜亲王到了?”

“好个吃飞醋的女人。”

阿莎咂咂指头的油脂,一缕黑发垂到两眼之间。她的手下闹着要面包和培根,人只有几个,发出的声音却很吵。“吃醋,席恩?”“难道不是?只用三十个人,我一夜之间便拿下临冬城。你带一千精兵,却花了整整一个月才取得深林堡。”

“是啊,我比不上你,伟大的战士。可是,弟弟——”她一口喝下半角杯麦酒,用手背揩揩嘴。“——我方才瞧见你挂在城门上的人头。跟我说实话,谁的武艺比较高强啊,跛子呢还是婴儿?”

席恩只觉热血直往脸上冲。对这些头颅他感不到半分乐趣,把两具无头童尸展示在全城人面前更觉得万分揪心。当时,老奶妈静静地站着看,柔软无牙的嘴无声地张合。法兰则死命地朝他扑来,如他手下的猎狗一般咆哮狂吼,直到乌兹和卡德威用矛柄把他打得毫无知觉。他们为什么这么对我?他站在两具苍蝇密布的尸身前,百思不得其解。

只有鲁温师傅压住肝火走上前,这灰色的矮男子挺着石头样的表情,恳求席恩准许将孩子的头缝回身体,好让他们和其他史塔克族人一起安眠于地下墓窖之中。“不行,”席恩告诉他。“不能葬在墓窖。”

“为什么,大人?毫无疑问,他们现在妨碍不了你了。而他们生来便属于那里,那里有所有史塔克故人的遗骨——”

“我说不行。”他得把头颅挂在城墙,而两具无头躯体当天便连同华服一起烧成灰烬。之后,他跪在碎骨和灰烬之中找到融化的残银断玉——布兰的狼头胸针仅存的部分。他一直留着这个。

“我给了布兰和瑞肯优遇,”他告诉姐姐。“这是他们自作自受。”

“你自己不也一样,小弟弟。”

他的耐心到了尽头。“你只带来二十个人,要我怎么守住临冬城?”

“十个,”阿莎纠正。“剩下的得护送我回去。你总不会忍心让你亲爱的姐姐孤身一人在原始森林犯险吧,好弟弟?听说林子晚上有冰原狼出没哟。”她从宽大的石座位里挺身站起。“走,我们找个隐秘的地方私下谈谈。”

她是对的,席恩意识到,然而令他恼怒的是自己竟不得不听从她的决定。我根本不该来大厅,他后悔不迭,我本该召她来见我。

现在说什么都迟了。席恩别无选择,只得带阿莎到奈德史塔克的书房。进屋之后,望着熄灭的炉火灰烬,他脱口而出:“达格磨在托伦方城吃了败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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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老骑士击溃了他安排的盾墙。”阿莎冷静地说“你以为怎样?这个罗德利克爵士熟悉地形,裂颚则一无所知,很多北方人还骑马。铁种没有坚守面对铁甲马队的纪律。庆幸的是,达格磨还活着,他率领残部逃回了磐石海岸。”

她所知的比我多得多,席恩意识到,这让他更加愤懑。“胜利终于给了兰巴德陶哈足够的勇气出城加入罗德利克的军队。我还得知曼德勒伯爵派出十几只驳船顺白刃河而上,满载骑士、步兵、战马和攻城机械。安柏家的部队也在末江对岸集结。月圆之前,我必须拥有一只军队来保卫城池,你却只给我十个人?”

“我一个人也不该给你。”

“我命令你——”

“父亲命令我占领深林堡。”她打断他“没叫我救援我的小弟弟。”

“去你妈的深林堡,”他说“不过是荒山上的木尿壶。临冬城才是北地的中心,可我没军队怎么守得住?”

“那是你夺城之前就该想好的事。噢,干得挺机灵,我祝贺你,但你也不过如此。你本该把城堡夷为平地,然后押两个小王子回派克作人质,你本可毕其功于一役,为我们赢得整个战争。”

“你巴不得我这样干,是不?你巴不得把我的猎物变成废墟和灰烬。”

“你的猎物会毁了你。海怪生于大海汪洋,席恩,难道说你这些年和狼仔待在一起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我们的力量在于我们的长船。我的木尿壶靠近海洋,因而能够接受补给,需要时也能获得援兵。临冬城呢,深入大陆几百里格,四周包围着森林、山丘和敌方的庄园与城堡。你别搞错,此地方圆千里之内都是你的敌人。是你亲手促成的——当你把那些头颅挂上城门楼的时候。”阿莎摇着头。“你他妈的怎么变成了这种蠢货?把孩子”

“他们公然冒犯我!”他冲她大吼。“这也是血债血偿,你忘了艾德史塔克是怎么害死罗德利克和马伦的吗?”这句话不经意间仓皇而出,席恩立刻明白父亲会接受这个缘由。“一命换一命,我已让我哥哥的魂魄得到安息。”

“我们的哥哥,”阿莎提醒他,似笑非笑的表情显示出她对复仇言论不屑一顾。“你把他们的魂魄从派克带来了么,弟弟?我还以为他们俩只去纠缠父亲呢。”

“含羞的少女哪里懂得男人复仇的欲望!”没错,即使父亲不赏识临冬城这份大礼,也会肯定席恩为哥哥们复仇的举动啊!

阿莎一笑置之。“你想过没,这罗德利克爵士此刻也有同样的欲望哟?算啦算啦,席恩,不管你是什么德行,毕竟算我的血亲骨肉,我是为着生出我们两人的母亲的缘故才来的。跟我回深林堡吧,趁现在还来得及,一把火烧掉临冬城,快快脱身。”

“不,”席恩整整头上的王冠。“城堡是我的,我要守住它。”

姐姐良久地注视他。“你要守就守吧,”她说“下半辈子都守在这儿吧。”她叹口气。“我说你是个傻瓜呢,也罢,含羞的少女懂什么呢?”走到门边,她给了他最后一个嘲讽的微笑。“要知道,这是我见过最丑陋的王冠了。自己动手做的?”

她任他浑身发抖地站在原地,大摇大摆地走了,并果然在把马喂饱饮足后便撤离了临冬城。她如约留下半数部下,接着穿过布兰和瑞肯用来脱逃的猎人门绝尘而去。

席恩站在城墙上,目送他们离开。看着姐姐消失于狼林的薄雾中,怀疑从心底油然上升:自己为何不听她的话?不跟她一起去?

“她走了,是吧?”臭佬就在身边。

席恩没听到他接近的响动,也没闻到他的气味,此刻最不想见的人就是他。这家伙知道得太多,听凭他晃来晃去真有些不自在。我怎不把他和其他人一起干掉?这念头让他焦虑。旁人容易被臭佬的外表迷惑,其实他能读会写,更狡猾过人,真不知他何时会出卖自己。

“亲王殿下,请容我多言两句:令姐抛弃您的举动实在令人寒心,这十个人,远远不够。”

“我很清楚,”席恩。这不正是阿莎的目的?

“哎或许我能帮您,”臭佬说“给我一匹骏马,一包钱币,我去为您募集帮手。”

席恩眯起眼睛。“能募多少?”

“或许一百,或许两百。甚至更多。”他笑了,淡色的眼睛闪着光。“我是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小有名气,有很多人会为我臭佬卖命。”

两百人算不上一只军队,但临冬城这么坚固的城堡也无需成千守卫,只要他们知道用长矛的哪一头去杀人,便足以扭转大局。“那好,你说到做到,我一定慷慨大方。说吧,事成之后,要什么奖赏?”

“这个嘛,殿下,自打跟随拉姆斯大人以来,我就没碰过女人。”臭佬说“我盯上那个帕拉很久了,虽说她已被开苞,不过嘛”

他已和臭佬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带两百人回来,她就是你的。少了一个,我就让你去操猪。”

夕阳落山之际,臭佬出发了,带走一袋史塔克的银币和席恩最后的希望。聊胜于无,只怕我是再也见不着这滑头了,他苦涩地想,只是心里不肯放弃这最后一根稻草。

今晚他梦见的是劳勃国王抵达临冬城那天奈德史塔克举行的欢迎宴会。洋溢歌声和欢笑的大厅,寒风在外呼啸。起初,席恩只是喝美酒、吃烤肉,边开玩笑边打量来往女仆,满心欢愉突然发现整个厅堂暗下来,连音乐也不再悦耳,一阵不和谐的嘈杂之后,便是诡异的宁静,所有音符都停止。猛然间,嘴里的美酒变成苦味,他慌忙自杯间抬头,原来同席就餐的都是死人。

劳勃国王坐在正中,肚上有道大裂缝,内脏流上餐桌,无头的艾德公爵陪在他身边。下方的长凳上,尸体们坐得整整齐齐,互相举杯庆贺,灰褐色的腐肉从骨头上软泥似的脱落,蛆虫在空洞的眼眶里爬进爬出。他认得他们,认得每个人:乔里凯索和胖汤姆,波瑟、凯恩和马房总管胡伦,这一大群人南下君临,却一去不返。密肯和柴尔并肩而坐,一个滴血,一个滴水。本福德陶哈和他的野兔兵团几乎占据了一整个长桌。此外,磨坊主的老婆,法兰甚至那个席恩为了拯救布兰而在狼林射杀的野人也在其中。

这里还有别的面孔,那些他从未目睹、只在石雕上见过的面孔。那位身材苗条,头戴碧蓝玫瑰花冠,身穿沾满血污的洁白裙服的姑娘,一脸哀伤,想必就是莱安娜。她哥哥布兰登站在她身旁,他们的父亲瑞卡德公爵则在她身后。墙边,影影绰绰的形体在黑暗中移动,苍白的身影有严酷的长面孔。看到他们,席恩只觉恐惧犹如尖刀刺穿全身。高耸的大门轰然撞开,冰冻的寒风灌进大厅。罗柏踏出暗夜,缓缓进逼;灰风双眼如炬,亦步亦趋。人和狼带了几十处重伤,浑身浴血。

席恩狂叫着醒来,把威克斯吓得魂飞魄散,光着身子逃出房间。不一会儿,卫兵们手执长剑冲进来,他命他们去找学士。当鲁温睡眼惺忪、衣冠不整地赶来时,席恩已灌下一杯葡萄酒,手止住了颤抖,开始为自己的惊慌失措而羞愧。“只是梦,”他喃喃道“不过只是梦。什么也不代表。”

“什么也不代表。”鲁温严肃地同意,并留下一贴安眠药,席恩等他离开便将其倒进便池。鲁温是学士,可他也是人,没人喜欢他。不错,他想让我安睡,最好是一睡不醒。他和阿莎有同样的渴望。

他召来凯拉,一脚踢上门,骑到她身上,用这辈子前所未有的狂暴狠狠操这婊子。他完事之后,她不住哭泣,颈子和乳房到处是淤伤和齿印。席恩推她下床,扔去一条毯子“滚出去!”

但他还是睡不着。

黎明终于来了。他穿好衣服,踱出房门,爬上外城城墙。城垛之间,凛冽的秋风盘旋不休,吹得他脸颊发红,刺痛了他的眼睛。阳光从沉寂的树木之间滤过,下方的森林由灰而绿。向左,他望着高过内墙的塔楼,初升的太阳为它们镀上金色的冠冕。在一片绿海之中,鱼梁木那一撮红叶跃动着火焰的光辉。这是奈德史塔克的树,他心想,这是史塔克的森林,史塔克的城堡,史塔克的宝剑,史塔克的神灵。这是他们的地盘,不是我的归宿。我是派克的葛雷乔伊,生来便应在盾牌上刻起海怪纹章,在辽阔的盐海中乘风破浪。我该跟阿莎一起离开。

城门楼的铁枪上,头颅无声地凝视。

席恩静静地回望他们,风用幽灵般的小手牵起他的披风。磨坊主人的孩子年纪和布兰、瑞肯相仿,连体形肤色都一样。当臭佬剥去他们的面皮,并将头颅浸过焦油之后,这些奇形怪状的腐败血肉便很容易被别人认作是王子的头颅。人就是这样的傻瓜。我说那是羊头,他们就能找出羊角。 展开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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