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她们好像渐渐走向了人生不同的未知方向,但庆幸的是,她的手始终被余宙紧紧牵着。

1.

在从前的电影学院,大一是不允许接戏的,但随着现在演员入行的年纪越来越小,学校也慢慢在这方面放松了限制。

秦北栀的班上有许多同学来来回回跑组,只有她还守着老旧的规矩,安安心心上课,半点儿不着急似的。她的条件出色,不论是外形还是专业都极为出挑,可是能混演艺圈的个个都有本事,哪个是不出挑的呢?

也有同学问她为什么不出去接戏,而她一顿,说自己觉得现阶段对表演的理解尚且不够,还是学习更重要。同学们表面上不多说什么,背地里却对她颇有微词。

有人说她假清高,有人说她是天真。现下资本当道,不是说本领无用,可你不去展示,那琢磨得再仔细又怎么样呢?这么算下来,还不如多结交些人脉,多跑跑组,积累积累经验。否则,连露脸的渠道都没有,还谈什么成名、还谈什么机会?

秦北栀对此并不是毫不知情,但她并不在意,只当作不知,继续着自己的坚持。

时间一晃,到了大三。

这时,秦北栀班上大半的同学都在大大小小的屏幕上露过脸了,只有她过得像个普通院系的学生,上课学习下课看书,仿若旧时代的学子,埋头苦读,丝毫不懂得给自己争取机会。

直到期末考试期间,甄导演来学校挑人。

“甄导演,哪个甄导演?”林清颂对这些不大了解,她看剧只知道看剧,从不关心幕后,“虽然我不清楚,但听你的语气,感觉是一个很厉害的人?”

电话另一头,秦北栀很是兴奋:“你不知道吗?甄导演被称为鬼才导演,他1998年导的《双舟》几乎是横扫了各大奖项,甄导风格独到,不止对电影很有想法,**演员也非常厉害!”

说起这个,秦北栀滔滔不绝。

林清颂听了许久,越听越觉得惊讶,她不追星,看电影也只是看个故事,倒是没注意过,原来自己喜欢的好几部电影都是出自这位导演之手。

“这么说来,这真是个不错的机会!”林清颂听完几乎跳了起来,比另一边的秦北栀还要激动,“那你一定要去试一试,千万不要错过了!”

她说着说着蹦了几步,路上湿滑,她没注意,差点儿摔下去,还好余宙拉了她一把。他在边上,用口型告诉她“小心”,她吐吐舌头,同样以口型回复他,说自己知道了。

“那么你说的试镜是什么时候?”

秦北栀翻了翻记录本:“下个月十八号,还有三十五天。”

“三十五天。”林清颂琢磨了一会儿,“准备时间够吗?”

“下周有两门考试,一门是表演,有些赶,但应该能行。”

林清颂又想跳,这回却先被余宙抓住了胳膊。

她鼓了鼓脸颊,道:“你这么棒,一定可以的!不要太累了,加油呀!”

天气很凉,路上下了小雨,余宙一手牵她,一手撑伞,又怕她不看路会摔着,又怕她太激动会跳出伞外被雨淋湿。他用着男朋友的身份,操的却是老母亲的心,刚叹出一口气觉得无奈,下一秒又被她的笑容感染,跟着轻笑出来。

“那好,你先去吃饭吧,记得好好休息哦。”

林清颂在电话这头很响地亲了一声,接着又连着说了许多次“再见”,这才挂断。

也正是她挂断电话之后,淅淅沥沥的小雨渐渐停了。

余宙收了伞,没对她们的话题产生兴趣,倒是因为那通电话的结尾生出醋意。

“为什么我们每次打电话,你挂断都那么干脆?而且挂电话之前也从来不亲我。”

“那哪里一样?”林清颂收好手机,“女朋友是用来哄的,男朋友是用来哄我的。”她对他眨眼,“你有意见?”

余宙做出一副委屈模样:“不敢。”

林清颂摸了摸他的下巴:“乖呀。”

“那,看在我这么乖的分上,你要不要多喜欢我一些?”

这是什么厚脸皮的要求?再说了,她都把他算进了她的余生里,这还不够喜欢他吗?

这么想着,林清颂却没有说,只是哼了一声,扬起小下巴。

余宙见状笑笑,顺手就把手放在她的衣服帽子下边。

“干什么?”

“我撑伞走了一路,手冻得冰凉,你帽子下边暖和,我取个暖。”

林清颂看他一眼:“那为什么你的衣服没帽子让我放?”

余宙一顿,牵了她的手放进口袋里。

“是我的错,我下次一定穿带帽子的衣服。”余宙一脸诚恳,“这一次就将就将就,这样可以吗?”

林清颂畏寒,天气一冷,浑身就冰冰凉的。余宙却不同,他的体温总是比她高些,现在牵在一起,林清颂的手里全是他的温度。

都说十指连心,这话确实不假,在他的口袋里,暖意随着她的手指慢慢蔓延,一缕一缕浸染进她的心里。说起来只是一件小事,可林清颂因为这件小事生出许多心思,她觉得浪漫愉悦,却又不好意思让他发现。

于是,她把头别过去笑,笑完努力绷住,小心翼翼地转回来。却不料余宙正低着头,在看她的表情。

林清颂一惊:“你干什么?”

“我觉得你在偷笑,过来确认一件事情。”

“确认?”林清颂莫名其妙,“然后呢?你确认了什么?”

由于下雨的缘故,地面上有些积水,路灯映在浅浅的水洼里,亮堂堂金灿灿的,看上去如同夕阳下的波光一般,惹眼又温暖。

微风轻轻起,余宙低了眼睛,他在口袋里捏了捏林清颂的手。

“确认过了,你果然很喜欢我。”

2.

有了目标之后,秦北栀的生活肉眼可见地忙碌起来。

就像她说过的,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她也确实是拼尽了全力。只可惜,秦北栀撑了几轮,到了最终,却仍因为演员与角色相似度的问题被筛下来。然而凡事都是有两面的。这回她虽然没有面试上那部电影,却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甄导留了秦北栀的联系方式,说如果以后有合适的角色会联系她。

甄导语气随意,那句话也像客套,因此,秦北栀虽然感激,倒也没有十分放在心上。却没想到,不久之后,甄导还真给她介绍了一个角色,让她过去试试。

那个角色不大,可它是要上院线的电影作品,重在含金量。当时秦北栀正巧刚在一个网剧里跑完龙套,接到这通电话,连忙开始准备。这一回,她做的功课和努力没有白费,她真的拿到了那个角色。

签完合同的那天,秦北栀给穆淮打了电话,穆淮在遥远的另一个地方一蹦三尺高。恰巧他们的专业考试时间早,揣着满心激动,他一考完就长途奔波来了北京。

穆淮对秦北栀的学校很熟悉,安置好行李之后,轻车熟路就到了她的宿舍楼底。只是没想到,他刚刚站好,掏出手机,就看见不远处她从一辆小车上下来。

他站的位置角度不太好,看不清车里的人,只能看到她从副驾驶的位置下来,绕到这边的车窗和里面的人笑着讲话,神态动作很是亲昵。

那是谁?

穆淮站在原地,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心被一只无形的手揪住。

却还好,没过多久,秦北栀转身,小车往前开,穆淮透过半关的车窗,看见驾驶座上坐着的卷发女人。他在心里长出一口气—

是个女人。

这时,秦北栀看见他,惊喜之余,几乎是小跑着撞进他怀里:“你怎么来了?”

“我想你呀。”穆淮回抱住她。

两个人抱了许久才分开,也是分开之后,穆淮才看清秦北栀今天的样子。

寒风里,秦北栀化了精致的妆,穿得却单薄。零下的温度,周围人来人往,都是羽绒大衣,而她身着浅灰色毛衣,毛衣的领口很大,她小小尖尖的下巴半掩在领口里,下边的紧身牛仔裤衬得她的腿形特好看,除此之外,在外边,她就只罩了件不保暖的米色长风衣,看上去像是造型用的。

“怎么不多穿点儿。”穆淮心疼地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罩在她身上。

秦北栀任他摆弄:“今天去面试,这身是找了室友帮我搭配的,因为怕破坏穿搭,加上那儿也没地方放东西,想了想,就这么去了。”

她一头黑亮的长卷发松散披着,别了一半在耳后,穆淮给她拢了拢衣服,又用手捂住她被冻得通红的耳朵尖。

“那也不能这么冷着自己呀,冻坏了怎么办?”

“不会的,我有练过。”秦北栀一脸得意,“演员的职业特殊,三伏穿棉袄,三九穿短袖,暑期裹着棉被跑,冬天淋雨下水潭,这都是正常的事情,就当我是提前体验吧。”

穆淮听得满脸无奈:“你呀……”

“行了。”秦北栀抓住他的手,“我这个寒假回不去,要进组培训,你什么时候走?”

“我这才刚到你就赶我走?”

秦北栀吐吐舌头:“哪有?这不是问问你吗?”

她说着,把外套脱下来。

“我贴了暖宝宝,外边看不出,但里面穿得多,这种天气扛得住。倒是你,刚下火车就赶过来,别等会儿风一吹病倒了,好不容易来一趟,还没办法陪我。”

“我……”

“住口!”秦北栀动作强硬,把外套给他披上,“听我的,不许反驳。”

穆淮亮着眼睛望她:“可是……”

“没有可是。”秦北栀拍拍他的头,“我不知道你今天会来,还和清颂约好了下午出去,喏,正好你来了,我也不用当电灯泡了,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她牵着他的手,“还是你想休息?如果你累了,我就放她一回鸽子,咕咕咕。”

“一起去吧。”穆淮顺着她的手捏了捏。

秦北栀本就清瘦,大学期间又为了塑造形体每天锻炼加节食,几年下来,整个人都没几两肉了,便是从前摸上去柔软的一双手,现在再看,都是一摸一把骨头。

穆淮想说什么,最终也没说出口。

末了,他也摸摸她的头:“下午出门,多穿一件衣服。”

作为一个“从入门到得颈椎病”的专业,三年多的时间下来,林清颂的脖子越来越酸了,她和余宙的约会地点也从各个浪漫有趣的地方变成了一起看中医。她想她会永远记得这一天,一个妙龄少女,一个清朗少年,他们手挽着手,从学校走到了中医馆,然后双双被诊断出颈椎劳损,接着,他们并肩坐着,接受拍打按摩。

大概是感慨太深,因此,有好长一段时间,林清颂的签名挂的都是:洛阳亲友如相问,就说我在跑代码。

也是因为这样,她和秦北栀约的地方是一家按摩保健中心,正规的那种。

这个地方男女是分开的,并不在一起。

林清颂和秦北栀躺在相邻的两张小**,她们闭着眼睛,感受着按摩师精湛的手艺,时不时被按得哼哼两声。

“嘶……你说他们在那边也被按得这么痛吗?”

如果不是林清颂忽然开口,秦北栀几乎都要睡着了:“我怎么知道?”她含含糊糊说,“倒是你,年纪轻轻得了我姥爷的毛病,真够行的。”

林清颂反驳:“我这是职业病,职业病!”

“你这还没入职就得了职业病。”秦北栀敷衍地给她竖了个大拇指,“敬业,不愧是你。”

秦北栀的嘴皮子很厉害,林清颂从来都说不过她。

“欸,你们会有什么职业病吗?”

“我们?”秦北栀想了想,“风湿算不算?我不久前刚刚下了趟水,零下的温度,水也没加暖。镜头不过关,我们就来来回回地换衣服吹头发,反反复复重拍,那天回去以后,我的关节疼了好久。”

林清颂觉得惊讶:“没有替身吗?”

“我是谁呀?就一个小新人,组里还专门给我请替身?”秦北栀说着说着就笑了,“再讲了,那一幕要露脸的,赚一份钱做一份事,我自己能行。”

她说得云淡风轻,林清颂便也不再多做评论。

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和想走的路,每个人吃的苦都是不一样的。

“那你这个戏什么时候上?我和余宙一定去看!”

“废话,你要是不去看我不打死你?”秦北栀语气嚣张,但嚣张也就只那一会儿,没多久又笑回来,“不过我也就几个镜头,正片里还不一定能留得下,到时候再说吧。”

林清颂“嗯”了一声,偏过头看她。

秦北栀闭着眼睛,仰躺在那儿,气质卓绝,五官精致,哪怕不说话也叫人移不开眼。

林清颂想,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明星气场。

真羡慕穆淮啊,有一个这么好看又可爱的女朋友。

她眨眨眼,没几分钟就听见那边传来均匀绵长的呼吸声。

林清颂叹一声,看来她是真的累了。

秦北栀真不愧是学表演的,在她清醒的时候,没人看得出她的疲惫,可她现在睡熟,那浓浓的乏累便涌上来,再藏不住了。

“好好休息吧。”林清颂用气声对她说。

而秦北栀不知听没听见。

许久之后,大抵是梦呓,她“唔”了一声,林清颂眨眼轻笑。

她在“唔”什么呢?等她醒来问问好了。但现在还是让她再睡睡吧,毕竟,她这副模样是真让人心疼,她看上去真是太累太累了。

3.

在大三进大四的假期里,辅导员布置了一些调查报告,这东西乏味无趣,唯一的作用就是应对检查,不像代码那么有意思,跑出来都是不一样的。

林清颂一向不爱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东西,也是因为这样,开学之际,她也成了到处借文本抄写的大军里的一员。

与她相反的是余宙。

他虽然也不喜欢做这些,但学校规定了,他还是会认真完成。

班上有许多同学想借他的来抄抄,可他或委婉或直接,都拒绝了。他唯一给的人是林清颂,并且在把本子递给她的同时还贴心地问了一句:“下周一就要交了,你抄得完吗?要不要我帮你一起?”

班上的同学们:?

说好的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有对象的,一种是懂二进制的呢?他们班这对是怎么回事?系统漏洞吗?

这对漏洞自己故障也就算了,怎么还带撒狗粮的?

在一片哀号声里,余宙笑着拍了宿舍老二的脑袋:“你懂什么?她成绩和我差不多,她如果抄我报告,分数低点儿,下一次第一不就是我了吗?”

他说这话一点儿也没有避着林清颂的意思,于是也就理所当然接到她一个白眼。

与此同时,老二一脸狐疑:“真的不是虐狗?”

迎着林清颂的目光,余宙耸耸肩:“不是。虽然比起那个理由,更多的还是我喜欢她。”

老二闻言,默默地往自己脸上拍了一小巴掌。

叫他多嘴,撑死算了。

这天中午吃饭,林清颂一个劲儿憋笑。

余宙再忍不住:“都一个上午了,你到底在笑什么?”

“今天上午在教室里,关于调查报告那个。”林清颂把自己不吃的菜挑到他的碗里,“你是不是故意那么说的?”

“故意?”

余宙停下筷子,歪着头望向她。

林清颂狡黠一笑:“余同学,你最近很秀呀?”

余宙明白了她的意思,他低头:“倒也不是故意的。”

“哦?”林清颂明显不信。

“你说的‘秀’,我的确不是故意的。”他回想道,“只是想逗逗你,看你什么反应,恰巧他们在边上看见了而已。”

无形撩人,最为致命。

在林清颂停住的同时,余宙把她的动作接过来。

他从她的碗里挑出一些配菜,边吃边说:“我买了辆自行车。”

外边路上有清风吹雪,余宙这句话说得漫不经心。

林清颂微愣:“你买自行车做什么?”

“不是说好了,一起考本校的研究生吗?”余宙故意不看她,心里却是笑着的,“这么算一算,我们还有四年。”

林清颂依然不解:“所以呢?”

她觉得莫名,余宙却是认定了她在假装。

分明是没有根据的想法,但余宙就是对她总是有莫名的信心,觉得他们心意相通,觉得,他在想什么,她都该知道。

他满脸都是“拿你没办法”的小表情,林清颂不解,便只看得莫名其妙。

“所以……”余宙屈指在她额头上敲了一下,“每周去租不大划算也不方便,还不如买一辆,这样你想去哪儿我都可以载着你。”

说起来,现在距离上一回他们骑自行车兜风已经过去许久了,她前几天心血**和他提到这个,那时他没有理会,唯一的反应是一句不解风情的“天气这么冷,骑什么自行车”。不料,几天的工夫,他就背着她把自行车买好了。

林清颂恍然大悟。

原来他是在说这个?那这么迂回做什么?直接说出来多好。就直接说,他是将她放在心上的,这样不好吗?

林清颂笑得傻兮兮,低头吃饭,一时间,连辣椒都被她尝出甜味。

也就是透过这个垂眸低笑,余宙看见了从前的她。

那还是高一,她不似现在,当时的林清颂还是个动不动就撸袖子路见不平的中二少女。

余宙其实并不怎么能理解她的“侠义之心”,在他的眼里,拳脚是对一件事情最低级的解决方法。

但经过那个午后,他忽然就变了想法。

那时,隔壁班有一个微胖的女孩子,她总是瑟缩,是最容易被欺负的那一类人。有一天,她被几个小混混逼到墙角,林清颂路过那儿,二话不说就冲上去……

若是没有意外,那本该是一场混战,可那几个混混见她过去,那一架愣是没能打得起来。

说出来恐怕没人相信,但学校里的混混们都怕她。

一是她成绩好,老师向着她,二是她打架确实厉害,又猛又凶,毫无顾忌。成绩是她的本事,拳头也是,用这两样拼出来的名声实在扎实,学校里没几个人不知道她。

余宙是在她吓跑混混们的时候出现的。

他先是无奈摇头,又在瞧见她给那个被她“解救”的女孩递糖果的时候看得怔在原地。

走廊里,她剥开糖和女孩一起吃,大抵是喜欢那个味道,她吃完便眯着眼睛笑,逗得人家女孩前一秒抹完眼泪,下一刻就跟着她弯了眉眼。

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呢?好像吃一颗糖,就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甜的。

是啊,她很厉害,厉害到可以路见不平,可以保护别人。但或许是那一瞬间,她笑得太惹人喜欢,他忽然就希望她收起拳头,希望自己有一个机会可以去保护她。

还记得在他第一次公主抱她时,林清颂捶着他的肩膀问他,这么久以来的锻炼,连高考时都不愿停下休息,她问,该不会就是为了抱她、该不会是因为他的少女心吧?

其实不是,真的不是,比起少女心这个说法,更多的偏向,是少年羞于启齿的英雄梦。

可他没有否认。

毕竟最关键的东西她没猜错。

虽然不是她猜的那样,但他会做改变,的确是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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