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痛快一架

137、痛快一架

曹方冷傲地捏着拳头说:“姓瞿的浑蛋,你给我听好!穿梭机也属于太空军领地,我在里面揍你是违反军规。不过现在出来了,到了两军交界处,就不受军规约束了,所以我可以为所欲为!有本事你就去告我,大不了咱俩一起蹲监狱。这第一拳,是为咱们千万太空军中,所有三十岁以上的女性出气,她们不是豆腐渣,她们依然是盛放的鲜花!”

瞿兆迪不还手,擦去鼻子和嘴角泛出的血沫沫,嘿嘿笑道:“痛快!果然不负一团铁司令的盛名,这记老拳出的还真卖力……啊……”

没等夸完,曹方第二拳到,这次是打在了他的右脸上。

“这一拳,是为沈韵。一个比白纸更纯洁的女孩被你用那些污言秽语侮辱,她如何承受?你这个畜生,受一拳算便宜你了!”曹方用力过猛,甩着出拳的手愤恨地说,同时一口唾沫吐在地上,两眼已变得血红。

“她承受不了,你不就有机会凑过去安慰吗?女人受伤的时候最容易被攻陷,我这是在给你创造良机,你不感谢我还……哎呀!”

第三记老拳挥到,这次落上了他的左脸。

曹方冷笑着说:“这一拳,为的是我自己。我要让你看看土鳖大叔的厉害,三两下就能打得你满地找牙,还不敢还手!”

三拳过后,瞿兆迪脸朝下趴在铺仿真草的石头地上一动不动,好像死了一样。

曹方心想:“这小王八蛋别不是这么不经打吧?才三拳就给挂了?”边想边用脚踢踢他,“嘿,装什么死?是真男人就给我起来!”

“呵呵~呵呵呵~”后脑勺朝天的人发出几声怪笑,然后拱起腰,缓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这顿揍挨的,真他娘的比喝两箱冰啤酒还舒服。不过曹方,我已经让了你三拳,下面就让我看看,你到底配不配做沈韵未来的男人!”

瞿兆迪边说,边将两只大手的十指交叉按压,骨节给按得“咔咔”作响,摆好了准备搏击的架势。

一眨眼,两个孔武有力的男人就在流光五号穿梭机旁扭打在了一起。

就职业搏击而言,瞿兆迪只能算半路出家--他是在加入太空军三团后才拜团长王鑫宇为师,学的跆拳道。

要说那位王鑫宇,人虽然贪财,身上功夫之过硬,用天下无敌来形容也不算夸张。年青时,他是专业跆拳道运动员,属于九段高手,曾代表中国国家队参加世界跆拳道比赛,获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据说季军选手与他的得分相差极微。

可惜为赚大钱,他铤而走险地跑去打黑市拳,最后不仅造成了永久性腰椎损伤,再不能参赛,还惨遭国家队除名,落了个一无所有的下场。不过也是得益于那一身好功夫,他能混进太空军做团长,于是与瞿麦荣打得火热,有机会大发国难财。

瞿兆迪的训练虽然开始得晚,这小子的悟性却高得出奇,对王鑫宇灌输给他的跆拳道理念不仅一点就透,还能很快运用于实践中。以致王鑫宇那种老痞子也时不时会背着他与人感叹:原来小痞子生来就是打架的料。

曹方没想到瞿兆迪会还手,不过还手他也不怕。站在这儿的要是王鑫宇,他可能还有点畏惧,可挑战者是二十几岁的瞿兆迪,他就能有足够的自信打赢,嘴角也挂上了讥讽的笑。

一开始,两人打的还颇有章法,曹方暗暗惊奇,恐怕是小看了这位练习跆拳道还不到十年的小混蛋。他那种双手为剑,双腿为鞭,四五个动作一气呵成的连贯性,具有极高的专业水平,哪怕是自己这种格场老手也不得不敬佩几分。

不过跆拳道里的“道”,仅体现在战斗之初,等打到中场,两个人都有点不耐烦了,于是招式渐乱,直击直打变成了街头斗殴式的拳打脚踢,接触防守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穿梭机旁的仿真绿草坪上,模仿绿草的光线如溅起的水花般四射飞散,两人给包在光线中,又被流光五号的背景衬托,形成了比任何国际赛事都更具美感的搏击舞台。

一小时过去,俩人打了个不上不下,相当于平局,却皆耗尽了力气。固态光军装不会破损,光的灵活性也保证他们的动作不受妨碍,但贝雷帽早滚去了一边,没有头盔保护,脸就吃亏了,曹方的三拳已让瞿兆迪脸上挂彩,恶战过后更是青一块紫一块,给打没了原形。

曹方的情况比他好多了,但左脸脸颊也高高鼓了起来,肿脸上的一道划痕还在往外渗血。

等搂抱着实在扭不动了,两个人才默契地一起松手,气喘吁吁地翻身仰卧在草坪上。其实那些绿光已经给灭掉不少,露出了斑斑秃秃的底色,还真像遭严重破坏后的绿茵场。

“哈哈哈~”瞿兆迪先爆发大笑。

曹方先是苦笑,随后也笑开了,空旷的空间里,两个男人狂放的笑声此起彼伏,要给旁人听见,不觉得胆战心惊才怪。

笑完后,倒是曹方先开口,“为什么要放弃她?你对她的感情,肯定比我还要深。”

瞿兆迪简短地回答:“我爹杀了她爹。”

曹方说:“这我知道,但肯定不是你伤害她,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她推进别的男人怀抱的理由。”

曹方这话,让瞿兆迪眼中泛起寒光。他不再嗦,歪斜着从地上爬起来,朝三团所在的光大陆境内走去,一辆胶囊电车正等在哨所的另一边。

望着他的背影,曹方欲言又止。

走了几步,瞿兆迪却又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老子的中英文名都叫混蛋,你别忘了。沈韵是个世间难得的好姑娘,你不要辜负她。不然混蛋可什么都敢干,就算是死了,也会回来找你算账的!”

从空港回到军营,沈韵没回宿舍。实际上她根本不知道应该去哪儿,无论什么落进眼中,都像扎进一根刺那样令她无法忍受。

她记得曹方带她走过的,那条通往荒原的路,就努力在记忆中摸索,顺着一条有些印象的小路走了出去。

荒原是塔吉营地的后半部,因为存在断层,地心引力偏大,所以没安排人住,那儿的岩层带就一直荒芜,显露着地球地幔层的本来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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