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别处

生活在别处

28岁以前,潘益军从未离开过厦门一步,因此,现在,当他在北京的大街小巷盲目地晃来晃去,就感觉自己特像一只电脑屏幕上的鼠标,找不到打开新软件的程序。

太阳很悠然地蹲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乘凉,却让人间暑气扑面。现在是下午2点,一天最热的时候,他滞留此地已经一个星期了。

他的目的是寻访一个女孩,也许是一次情感历险吧。

女孩叫明姝,蛮好听的名字,一年前,他们就开始在互联网上频繁通信,但至今还未曾谋面。

那时,他刚跟妻子搞了一个试离婚。

妻子彭蓓佳,某局机关干部,喜欢穿香槟色紧身上衣,配中国红真丝软缎长裙,很可爱的人儿。两人谈恋爱时,彼此激赏,打从结了婚,热情消解,他竟越来越受不了她的时尚癖好:整天沉溺于什么颜庄两生花、运动休闲杂志、新潮粗框墨镜之中,以及如何让裙裾漫卷阳光灿烂的夏日风情,他的心因此悬虚着呢。

为使自己踏实下来,潘益军玩上了电脑,不多久,变成一个入迷的“网虫”,与妻子的时尚癖平分秋色。如此这般,家中许多事儿耽搁了,别扭渐多,裂痕渐深,填补裂痕的全是些扎手的东西,比如说易碎的瓷器和更易碎的心。

某日,潘益军在互联网络上读到几篇讨论“试离婚”的文章,受到启发,回头跟彭蓓佳提议:“眼下,咱俩就像两条平行的铁轨,很难碰头,而一碰头,火车又会翻掉,可马上分手呢,显然太草率。现代人做什么都讲究一个‘试’字,就像你们女人买服装一样。咱俩干脆来个‘休克疗法’,试一试离婚怎么样?”

彭蓓佳起初不同意,转而又琢磨自己不能在心理上处于劣势:试就试吧。

潘益军当场写了一纸试离婚协议。协议规定:试离婚期限一年,期限内双方享有绝对自由,不过,原则上不找情人。一方如后悔,另一方可酌情考虑是否“复婚”。

两人签字画押之后,潘益军从家里提走那台“奔腾586”,在市郊租住一套一居室,聊算另立门户了。

他比较孤独、又不太忧郁,比较善良、又不太勇敢,除了上班,便磨电脑,乐此不疲。他喜欢在网上撰文,针对各种各样的问题,发表五花八门的见解,很快在网上小有名气,其电子邮筒不时收到全国各地的来信。

这时,明姝闯进他的生活。

明姝妙笔生花,感觉细腻,寥寥数语,常能深入别人内心。第一封信,她就写得真诚舒朗:“歌德说得好:‘人烦恼的时候,神便赋予他表达的力量’。我需要表达,我时刻都在寻找个人表达的最佳方式。”

这与潘益军的思想不谋而合。

高山流水,网上知音,有说不尽的话,道不完的情,由繁复归于简单,渐渐心有灵犀一点通了,亘古不变的那三个字呼之欲出。

关键时刻,似乎谁也没有了勇气和安全感,就像一个深夜回家的人,在夜凉如水的大街可以昂首阔步,边走边唱,而快接近家时反而忐忑不安,噤若寒蝉,冥静的小巷,黑暗的楼道,甚至自己的影子,无不让人变得胆小如鼠。

潘益军这才猛然想起自己牵绊之所在。你是否把彭蓓佳遗忘得太快了?你是否需要买束什么花儿去瞧瞧她?远远望见那扇熟悉的窗口,竟平添一种异样的新鲜感,不知为什么,他的心怦怦直跳。

敲门。里面没动静。

掏钥匙开门,发现换了锁,他一下子泄了气,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傻的送花人。

回到市郊的蜗居,潘益军还耿耿于怀,用手机Call妻子,想耍弄耍弄她,准备如是说:他刚才回家了,看到门把上插着一束花。她应该清楚是谁的礼物。如果不太冒昧的话,能否请她坦言相告送花者是谁?

Call了几遍,才有人回机。不过,不是妻子,而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对方问:

“她正在游泳池里泡着。你有什么事吗?”

“你这头猪。”他骂了一句。

本想耍弄妻子,结果心理上竟残酷地耍弄了自己:现实不幸印证了你的虚构,可刚才你还为自己的虚构窃喜,你才正是一头愚蠢的猪呢!

第二天,他到了彭蓓佳的办公室,要跟她正式离婚,理由是她破坏了试离婚协议中有关“原则上不找情人”的条款。后者淡淡地为自己作了一点辩护:

“离婚也是可以随便试的么?试离婚本来就荒唐,你还好意思拿那一纸可笑的协议当回事儿?”

潘益军大感羞惭。

离婚后的一段时间,他的心就像被风穿过的走廊,直通向一个遥远而潦草的秋天。

明姝一如既往地给他写信,谈天说地,但字里行间小心翼翼地躲避着什么,后来,他令人费解的沉默,还是让她按捺不住了,便大胆询问他为何如此薄情,忍心让一个女孩子为之黯然神伤?

于是,他的情感像开闸的洪水一般倾泄出来,他为从前向她隐瞒自己是一个有妇之夫的真相感到抱歉,接着把跟妻子离婚的经过,以及他总是生活在别处的心灵事实,**无遗,希望能与她共享一份真爱。末了,他把自己的工作单位、住处的详细地址、手机和传呼机号码,一一告知对方,还扫了几张照片E—mail给她,并恳请她也扫几张玉照回复,让他一睹梦中情人的芳容。

奇怪的是,明姝并未照他的意思做,却寄来一封充满告别意味的短笺:

“益军。谢谢你的照片。你长得好英俊。不过,你是否注意到,你经常看见的人,为什么反而不容易窥见其心灵呢?而当你看不见一个人的外表时,为什么反而更容易触及其灵魂深处呢?

“我是个非常执拗、有点愚蠢的女孩,心中有许多话儿,却不知该怎么说出来;有许多梦想,却不知该怎么去圆满。请原谅我不能把照片寄给你。让咱们彼此珍重吧,这比什么都重要对吗!”

读罢此信,潘益军欲罢不能,他相信明姝在逗他玩,恋爱中的女孩不免时冷时热,他更相信他们之间那种无法割舍的默契,不是一句“彼此珍重”就可以突然了断的。

令人心焦的是,从此明姝再也没有片言只语,连续写了10几封信都石沉大海之后,潘益军恐慌起来,不得不发出最后“通牒”:“再说一遍,请告知你的住处地址。要是你还不理我,哪怕翻遍整个北京城,我也要把你‘揪’出来!”

明姝终于露面了:“告诉你吧,我永远不会告诉你我的住处地址。你别犯傻好吗?咱们来一回柏拉图式的浪漫好吗?难道非要把一切弄得红尘滚滚不可?”

听她这么一说,他更觉得她高雅美丽、神秘莫测,像雾像雨又像风,心痒痒的,下定决心要去给爱情朝圣。

不惜请了一个月的事假,他抵达北京,来到天安门前,暗自祈愿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保佑他心想事成。

要在偌大的首都找一个地址不明的人,几近天方夜谭,如果不是有爱情的大背景衬托的话,你只能是个糟糕透顶的白痴。

在北京街头不得要领地晃**了一星期,这天下午2点,被太阳晒得没滋没味的潘益军,在吃一支冰淇淋时,突然忽发奇想:到当地一份发行量很大的报纸登寻人启事,声称明姝是其失散多年的表妹,若有知情者提供线索,将给予重谢,同时希望明姝本人看到启事后能尽快跟他联系。

果然,短短几天之内,有十数人打他的手机或传呼,洽谈报酬。潘益军试着按照其中两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两位所谓的“明姝”小姐,才发现一位叫明珠,另一位确实叫明姝,不过不好称为小姐了,已人到中年。潘益军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看来,只好被动地等待明姝主动跟他联系了。她曾说过她挺爱读这份报纸,应该会知道他的煞费苦心吧?

奇迹总是在人濒临绝望之际出现,正当潘益军满怀痛苦和疲惫,打算离京归去时,他的传呼机响了,赫然出现一行字幕:我是明姝,请到××地方来。

潘益军感觉自己的瞳孔似乎被蜜蜂螫了一下,连呼:“毛主席万岁!”冲出旅馆,截住一辆的士,直奔前程。

到了××地方,见胡同口一风姿绰约的小姐,着一燕子领衬衫,穿一流线型长裤,迎面款款走来,他赶紧快步趋上:“明姝,你好你好!”

“我不是明姝,是她的朋友。”小姐莞尔一笑,握了握他的手,“她让我来接您,潘先生。”

“哦。”他狐疑地应了一声。

两人没有过多的言语。她默默地引他在胡同里折来折去,到了一座古朴的四合院前,又是一笑:

“就这儿。潘先生您自个儿进去吧。恕不奉陪了。再见。”

“……噢……”小姐走出一定的距离,潘益军才从怔愣中回过神来,喃喃道,“再见。”

缓缓伸手摁响门铃。

良久,门开了,里面的女人吓了他一跳,她长得太丑了,干脆惨不忍睹。他拿不准自己是不是上了一个诡秘的圈套,吞吞吐吐:

“我找……找明姝小姐?”

对方微笑点头。

他挪着步子进了门,东张西望。他猜这等丑女一定是明姝家的保姆,从这座四合院的气派来估摸,明姝家的老爷子绝对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

客厅挂满名家书画,潘益军定睛一瞧其中一副字迹不太烦人的题头,才恍然大悟明姝家的老爷子原来是个令人肃然起敬的老将军,明姝想必是老将军最小的女儿了。他一转身,接过丑女热情递上的龙井茶,诚恐诚惶地说:

“没……没想到,明姝她……她爸……这么……”

“怎么啦?没想到你说话口吃。”

“明姝她爸这类大……大人物,没法不让我……我这类小人物口……口吃。”一说完,他突然意识到什么,打了一个激灵,干净利落问了一句:

“你就是明姝小姐?”

对方笑了那么一笑:“你并不口吃嘛。”

他差点要晕过去,颓唐坐下,说话又变得艰难起来:“基本上……口……口吃。”

“益军,你怎么啦?”明姝明知故问,以她的聪慧,还是多少识得出他心里的那点谱儿的。

“太……太累了,可能。”他不得不暂时接受眼前这个面目全非的现实。你总不能众里寻她千百度,一下子又拂袖而去吧?幸好她的声音银铃般悦耳,谈吐优雅。他想他还可以耐着性子与她共进一顿晚餐,最好在一家比较阴暗的酒吧,然后,唉,然后就他妈一骑绝尘。

晚餐桌旁,她强打精神扯了一些话题,他只是结结巴巴“嗯嗯啊啊”一些虚词。终于,她受不住了,嘎然而止,泫然欲泣;顿时他手足无措,心头油然而生愧疚之感:那份炽热的“网”中之情哪儿去了?你有权利以貌取人,但你没有权利冷落和排斥对方。

这样一想,他的情绪虽然仍冷静客观,却也慢慢开朗自如了,甚至变得很幽默;明姝的双眸虽然云翳如初,却也渐渐阳光斑驳起来。

两人在一块度过了短暂而漫长的3天。潘益军一边跟站台上的明姝挥手道别,一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情感历险终于结束:是什么在困扰你?好像什么也没困扰你;你解脱了什么?好像什么也没有解脱。不管怎么样,经过独特的浪漫尝试之后,心理上的深层次欲求已被发泄,回家的感觉很不错。

出了厦门火车站,潘益军蓦地听到旁边有人喊他的名字。一瞧,天啦,竟是明姝!

“我坐飞机过来的。”她笑了那么一笑,“想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

“为……为什么?”他又处于口吃状态。

“尽管咱俩只相聚3天,可我已无法离开你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别……别别急,好吗?”他擦了擦额头的汗,停了停,好像一下子又把口吃擦掉了:

“我想我要到厕所去蹲一蹲。”

这是明姝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事情至此已变得荒诞。潘益军开始了他长达两个月的逃亡生涯,叫朋友替他办了停薪留职手续,先是在本市东躲西藏,后来干脆到珠江三角洲一带溜达,可明姝总是幽灵一般纠缠着他,他的手机不敢打开,一段时间,他的传呼机成了她“迫害”他的惟一途径。没办法,他只好把它扔了。

眼看风平浪静了,惊魂未定的潘益军潜回厦门自己的家,打开心爱的电脑,第一条信息,第一条信息又是明姝的问候!接下来是她的30封柔肠百转的信。他怒火中烧,当即敲打键盘,乒乒乓乓给她发出一个严厉的警告:

“如果你胆敢再来胡搅蛮缠,我发誓,非得到法院去控告你的性骚扰不可,不管你家老爷子的面子有多大!!!”

一写完,即一拳把键盘击坏,又捧起电脑主机连同显示器,一古脑儿扔进楼下的一口废弃的水井。

永别了,互联网!

后来,潘益军到上海寻求发展,与人合伙创办起一家颇有些名气的单身俱乐部。笔者经朋友介绍,还专程去那里采访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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